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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

来源: 发布时间 : 2013-04-12点击量:

搞好专升本工作,对于深化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,构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,激励学生奋发向上、努力进取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搞好2013年专升本工作,学院决定成立由书记孙培生、教学院长副徐时彬和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黄天贵、副院长岳文喜及相关处系负责人王丽娟、梁正席、赖晓凡、王昱组成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专升本的组织领导工作,并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。

 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[2013]36号文件精神和对口升本院校的实施意见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通知如下:

  一、专升本的原则、对象及报名基本条件

  1、专升本工作将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规范运作,严格标准,择优推荐。

  2、专业对口是开展专升本工作的前提,2013年所有专升本录取学生专业必须保持一致性,以保证进行专业学习的必备基础及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连续性;专升本专业间不能完全对口的,应严格控制在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同一“二级类”专业覆盖范围内,不得跨专业大类专升本。

  3、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,今年专升本对象为:我院2013届各专业的优秀毕业生(三年制专科)。

  4、专升本学生报名基本条件:

  (1)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
  (2)学生学习成绩优秀。

  (3)身心健康,符合大学生入学体检标准。

  二、报名和考试

  1、报名推荐审核

  (1)凡符合升本基本条件的学生,可以报考一所对应专业的本科院校。见附件专升本专业和考试科目对应表。

  (2)报名程序:首先由报考学生本人填写《跨校专升本推荐表》(推荐表在2013年专升本实施办法中附件),由辅导员推荐,系主任审核同意,学生处审查政治思想表现及健康情况,教务处审查成绩;审查合格后推荐参加对应升本院校的考试;若报名的总人数超过应届毕业人数的15%,将按在校学习的英语和计算机成绩排序的方法,推荐成绩列前的学生参加对应升本院校的考试。

  (3)报名时间和地点:报名时间4月14日—4月19日,报名地点学院教务处J2A105。

  (4)报名考试费用: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。

  2、对口本科院校考试

  (1)考试科目: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[2013]36号文件要求: 2013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。各院校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专业和考试科目对应表。

  (2)考试大纲:见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专升本通知中附件。

  (3)考试时间:5月25、26日全天,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。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3年4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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